11-12版小学语文金榜小博士配套资料:【教材梳理】专项部分 口语交际(冀教版三年级下)
专项部分 口语交际
一、教学目标
《小学语文新课标》对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口语交际教学的要求是:“具有日常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在各种交际活动中,学会倾听、表达与交流,初步学会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发展合作精神。”《小学语文新课标》在“阶段目标”中对(3—4年级)口语交际教学提出了4条目标要求:
1.能用普通话与人交谈。在交谈中能认真倾听,领会要点,并能就不理解的地方向人请教,就不同的意见与人商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