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版小学语文金榜小博士配套资料:【教材梳理】专项部分 写话(北师版二年级上)
一、教学目标
《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版修订稿)》在“总目标”中对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习作(写话)教学的要求是:“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述自己的意思。能根据日常生活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
在“阶段目标”中对第一学段(1—2年级)习作(写话)教学提出了3条目标要求:
1、对写话有兴趣,写自己想说的话。
2、在写话中乐于运用阅读和生活中学到的词语。
3、根据表达的需要,学习使用逗号、句号、问号、感叹号。
上述各项目标,大致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
1、习作(写话)的基本能力——
表达(书面)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