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版小学语文金榜小博士配套资料:【教材梳理】专项部分 口语交际(教科版六年级上)
一、教学目标
《语文课程标准》对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口语交际教学的要求是:“具有日常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在各种交际活动中,学会倾听、表达与交流,初步学会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发展合作精神。”《语文课程标准》在“阶段目标”中对(5—6年级)口语交际教学提出了6条目标要求:
1、与人交流能尊重、理解对方。
2、乐于参与讨论,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
3、听他人说话要认真耐心,能抓住要点,并能简要转述。
4、表达要有条理,语气、语调适当。
5、能根据交流的对象和场合,稍作准备,做简单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