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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亚杰的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理论

皮亚杰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对儿童道德判断和道德观念的发展进行了研究。他认为,一个人道德上的成熟主要表现在尊重准则和社会公正感这两个方面。一个有道德的人能按社会规定的准则公平地、公道地对待别人。他采用对偶故事法研究儿童道德判断发展的水平。他认为,儿童道德判断的发展与儿童认知发展的阶段相平行,儿童道德发展的进程可以在他们的认知进程中找到证据。他设计了一些包含道德价值内容的对偶故事让儿童回答,要求儿童辨认是非对错,从他们对特定行为情境的评价中投射并推测出儿童现有的道德认知和道德判断水平。通过大量的研究,他发现并总结出了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的总规律,即儿童道德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他律到自律的认识、转化发展过程。所谓他律,是指早期儿童的道德判断只注意行为的客观效果,不关心主观动机,是受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具有客体性。所谓自律,则是指儿童自己的主观价值主观标准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具有主体性。他律水平和自律水平是儿童道德判断的两级水平。在此基础上皮亚杰还提出了儿童道德发展的年龄阶段。他认为,10岁是儿童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转化的分水岭,即10岁前,儿童对道德行为的思维判断主要依据他人设定的外在标准,也就是他律道德;10岁以后,儿童对道德行为的思维判断大多依据自己的内在标准,也就是自律道德。
儿童的道德发展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阶段。
(1)自我中心阶段(2~5岁)。这一阶段的儿童由于认识的局限性,还不理解、不重视成人或周围环境对他们的要求,在游戏时,规则或成人的要求对他们还没有约束力,只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执行游戏规则,所以这一阶段又称为单纯的个人规则阶段。皮亚杰认为,促进儿童和同伴之间形成合作关系,是使儿童摆脱这种自我中心的唯一方法。
(2)权威阶段(6~8岁)。这个阶段的儿童认为,应该尊重权威和尊重年长者的命令。一方面,他们绝对遵从成人、权威者的命令;另一方面,他们也服从周围环境对他们所规定的规则或提出的要求。皮亚杰把儿童绝对驯服地服从规则要求的倾向称为道德实在论。他指出,此阶段成人的约束和滥用权威对儿童的道德发展是极其有害的。
(3)可逆阶段(8~10岁)。这个阶段的儿童不再认为成人的命令是应该绝对服从的,道德规则是固定不变的。他们认为,道德行为的准则只不过是同伴之间共同约定的用来保障共同利益的一种社会产物。因此,规则已经具有了一种保证相互行动和相互给予的可逆特征,规则面前、同伴之间是一种可逆关系,我要你遵守,我也得遵守。判断好坏的标准不是以权威而是以是否公平作为判断行为好坏的标准,认为公平的行为就是好的,反之就是坏的。由此可见,儿童的道德判断已经开始摆脱外界的约束,并具有自律道德水平的初步萌芽。
(4)公正阶段(11~12岁)。这个阶段,儿童的道德观念开始倾向于公正。皮亚杰认为,当可逆的道德观念从利他主义角度去考虑时,就产生了关于公正的观念。公正观念不是一种判断是或非的单纯的规则关系,而是一种出于关心与同情的真正的道德关系。也就是说,儿童不再刻板地按固定的规则去判断,在依据规则判断时隐含考虑到同伴的一些具体情况,从关心和同情出发去判断。皮亚杰认为公正观念是一种高级的平等关系,这种道德观念已经能够从内部对儿童的道德判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李伯黍的道德认知发展研究
李伯黍和他所带领的研究小组就儿童对行为责任的道德判断和公正观念的发展进行过深入的考察,发现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确有顺序性和阶段性,研究结果基本支持皮亚杰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但同时也发现,我国儿童的道德判断由不成熟至成熟比皮亚杰所描述的要早。
我国儿童的道德判断确实如皮亚杰所说,经历着从客观判断(依据行为外在结果)过渡到主观判断(依据行为的动机意向)的发展过程。4岁儿童已经能够摆脱成人的影响,开始作出较多的独立的道德判断,7岁儿童的主观性判断已经有了明显的发展,到了9岁,这种判断已基本上取代了客观性判断。与国外儿童相比年龄均有些提前。
在公有观点的发展上,我国5岁儿童已经具有了初步的分辨公私关系的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转折年龄在7~9岁。如在对无意损公、有意损私这对故事的判断中,大多认为后者更不好,在有意损公、无意损私这对故事的判断中,大多认为前者更坏。但如果让他们充当私物被损坏者时,5~9岁儿童中一些原来认为有意损公更坏的儿童又转而认为无意损私者更坏,而11岁儿童基本上没有发现这种逆转现象。这种情况可能是因为年幼者还常围绕着自身的快乐与痛苦去进行道德判断,而我国11岁以上儿童则能依据较稳定的公私观去进行道德判断,这是由我国的教育性质决定的。
在行为结果与动机性质(为集体或为个人)关系的判断中,对于为集体的动机获得否定的后果,而为个人的动机却获得肯定的后果的问卷,多数7~11岁儿童认为前者更好一些,而7岁儿童多数却作出相反的判断。这说明我国小学儿童已出现集体意识,但似乎7岁儿童还处于不稳定阶段。
以不善于作意向判断的儿童为被试,给予短期的训练,结果发现实验组的儿童绝大多数都能有效地改变原来的道德判断定向,并把能掌握的道德判断迁移到对其他方面的判断中去。这说明儿童的道德判断水平是可以通过教育促进的,但也受个体年龄特点的制约。 
李伯黍认为,影响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的核心因素是认知。除此而外,社会的、文化的、种族的、性别的、宗教的以及教育和训练等因素也都对儿童道德认知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来源:网络 编辑:xinglinghua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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