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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儿童亲社会行为的发展特点

(一)亲社会行为的含义
亲社会行为通常指对他人有益或对社会有积极影响的行为,包括分享、合作、助人、安慰、捐赠等。
引发亲社会行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期待外部的奖赏,有为了获得社会赞许,有为了减轻自己的内心压力,也有不图回报,完全出于同情他人或坚持内化的道德准则。
(二)小学儿童亲社会行为的表现
儿童的亲社会行为在生命早期即已出现。随着年龄的增长,在社会强化的影响下,小学儿童的亲社会行为呈逐渐增加的趋势,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分享行为
分享行为即面对一些物品与利益,儿童愿意与别人合理分配、共同享有。小学儿童的分享行为表现出以下几个特征:当物品和人数对等,儿童倾向于“均分”,如果两者不对等,多数儿童愿意表现出“慷慨”;年幼儿童大多倾向分给“能者”,年长儿童大多倾向分给“需者”,这种转折发生在7~9岁之间;小学儿童分享观念、行为在四年级出现明显的变化。总的说来,童年期儿童的分享行为具有很强的情境性。
2.助人行为
助人行为即在别人需要时,提供物质或活动上的帮助。儿童的助人动机是多种多样的。可分为由情境直接引发的助人动机、互惠性助人动机、责任心和义务感驱使的助人动机、服从权威的助人动机、利他性动机以及角色期望所产生的助人动机。调查表明,童年期儿童助人动机发展的特点是:在各年级中同时存在多种助人动机;低年级的主导动机是互惠助人,高年级的主导动机是利他性助人;男女儿童在助人动机的发展上无显著差异。
3.合作行为
小学儿童对合作行为的偏爱超过竞争,但现实问题是不知道怎样与别人合作。研究还表明,儿童合作行为的发展与他们的社会交往技能、社会认知能力和自我概念有密切关系。随着儿童社会认知能力的发展,他们已能根据不同的社会目标比较灵活地采取合作或竞争行为。例如,对合作行为进行奖励时,7岁、12岁儿童都能更多地采取合作行为,但如果奖励取消,他们的合作行为就会减少。又例如,6~9岁的儿童在合作性目标条件下,合作行为就增多,而且能更好地完成任务,而在竞争性目标条件和中性指导语的条件下,竞争行为就增多,完成任务的成绩也较差。
(三)儿童亲社会行为的影响因素
1.社会认知
儿童的社会认知对其社会行为具有重要的调节功能。社会认知水平决定了儿童对社会观点的采择和对社会规范的认知。能充分理解他人的需要、思想、感情、动机的儿童,越懂得有责任帮助别人、有义务回报别人并同情帮助遭遇不幸的人。能够理解这些社会规范的人,在生活情境中越可能表现出亲社会行为。
2.移情
移情是指儿童在觉察他人情绪反应时所体验到的与他人共有的情绪反应。许多心理学家认为移情是儿童利他行为和其他亲社会行为的一个重要的中介因素,因为它通过使个体的亲社会行为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而成为助人行为的重要动机源泉,认为如果儿童能够替代性地体验他人的悲哀、痛苦等情绪,并且知道如果自己采取行动来安抚他人能减轻或消除这种情绪,儿童就会自觉自愿地表现出利他行为。移情行为水平越高,亲社会行为越多。
显然,并非所有的亲社会行为都是由移情反应所引起的。在许多场合下,儿童采取助人行为可能是出于其他非利他主义的动机,如为了获得称赞或奖赏,为了坚持内化了的道德原则等。
3.社会学习
社会学习有助于促进儿童的亲社会行为,尤其是对就近榜样的模仿是促进儿童亲社会行为发展的重要因素。
小学儿童交往能力的培养措施
交往是人与人之间相互联系的一种行为,是人们运用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传递信息、交流思想感情、互相促进以达到某种目的的一种社会活动。小学儿童的交往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他们成人以后的社会交往。因此,培养小学儿童的交往能力,使他们从小具有良好的交往素质,会为他们将来参与更广泛、更高层次的交往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保持健全的人格
儿童自信、乐观、开朗、活泼、热情、懂得自尊和尊重他人以及富有同情心和责任感等良好的品质,是与人进行沟通和交往的重要条件。因此,培养儿童具有宽容心、同情心、友善心和爱心在培养交往能力方面至关重要。儿童只有在交往中学习他人的长处、优点,同时具有能吃亏、受委屈的心理准备和抗挫折能力,学会与人商量,克服自我中心的不良习惯,才能与人友好相处,进而提高交往能力。
(二)提高交往的意识,激发交往的兴趣
要通过典型事例介绍和具体现象分析,让儿童体会交往的重要性。学校要开展丰富多彩的交往活动,让儿童参观、实践,感受美的交往,从不同形式上去感受交往的礼仪美、和谐美及与其外观相称的内涵美,从而产生美好的交往愿望。如开展主题活动“神奇的社交世界”、“播撒友谊的种子”等,让儿童充分感受良好交往的重要意义,从而提高儿童的交往意识,激发儿童的交往兴趣。
(三)积极组织活动,创造儿童交往的有利条件
交往能力是在儿童的活动中形成的。家庭应该成为儿童进行社会交往的基地,而不应该成为限制儿童社交的樊笼。同时家长应该鼓励儿童走出家庭寻找同伴,让他们到儿童的世界中去发展社会适应能力和形成良好的个性。
学校是小学儿童主要的社会活动场所,教师除了给儿童提供学习文化知识的条件之外,还应该尽可能多地提供活动内容和活动场所,让儿童进行各种形式的交往,使儿童在各种活动中充分发挥个体积极性、独立性、责任感和创造性。目前我国各级各类学校组织的各种课外活动、兴趣小组、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和生产劳动,都有利于增进儿童的社会交往,培养交往能力。另外,在课堂教学中,采用集体性教学模式、研究性学习模式等让儿童积极主动地参与课堂学习,不仅有利于儿童互相启发、共同提高,也为儿童提供了良好的交往条件,提供了更多的参与课堂活动的机会,也为充分发挥所有儿童的积极性提供了舞台,培养了儿童的参与意识、尊重意识、学习意识、合作意识和表现意识,锻炼和发展了他们的社会能力,包括表达能力、沟通和协调能力。
社会更应该向儿童提供更加广阔的活动场所和更加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使儿童在更大的范围内发展他们的人际关系,满足他们交往的需要,培养交往能力。在我国,各种规模的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儿童公园、儿童图书馆等社会教育机构是学校教育的辅助手段,教师和家长应鼓励儿童在这些社会教育机构中参加各种有益的活动,促进身心发展,并在活动中发展交往能力。
(四)传授为人之道与处世艺术,培养儿童交往的基本技能
让儿童懂得为人之道与处世艺术,掌握艺术的交友法对于培养交往能力是十分重要的。教师和家长应在指导交往中,让儿童先知而后行,使儿童懂得怎样平等待人、相互支持,懂得如何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友谊、赞许和爱;学会如何克服羞怯心理、嫉妒心理、猜疑心理,对人以诚相待;学会调节自己的角色,在不同的情境中交往;学会主动与别人交谈,产生共同的语言,增进互相间的了解;学会与人交往求同存异,尊重别人的爱好等。
(五)注意儿童的交往心态,帮助交往孤独者走出低谷
交往孤独者是指那些比较内向、沉默寡言、情绪不稳定、缺乏自信心,不敢大胆与同学交往的儿童。
(1)为交往孤独者找一两个小伙伴。交往孤独者不善于找小伙伴玩耍,因此家长或教师应该助他一臂之力,为他挑选一两名性格开朗、较能接受别人的同学作为伙伴,上课同桌,下课同玩。在不断的接触中,消除其害怕交往的心理障碍。
(2)授以交往手段。教师和家长应传授交往的手段,如对人要笑脸相迎,主动问候(早上问好、放学说再见),在行动上要尊重别人,这样才能建立起和谐友好的关系。
(3)组织交往活动。交往孤独者在与同伴交往中,按家长和教师的指导规范自己的行为,初步获得成功时,教师和家长要不失时机地指导他们扩大交往的范围,学会与更多的人交往,提高他们的交往自信心。
(六)对具有攻击与欺负行为的儿童给予行为干预和特殊教育
(1)创造不利于攻击行为的环境。与成人相比,儿童的行为更易受环境的影响。实践证明,生活在有良好家庭气氛和学校生活环境中的儿童,攻击行为会明显减少。家长和教师不应让儿童看有暴力镜头的电影、电视,不让儿童玩有攻击倾向的玩具,不在儿童面前讲有攻击色彩的语言。
(2)教儿童正确宣泄感情、控制敌意性攻击冲动。烦恼、挫折、愤怒是容易引起攻击行为的情感,对于自控力弱的儿童来说,它也是点燃攻击行为的导火线。因此要教会儿童懂得正确宣泄自己的感情,通过正当渠道把自己的烦恼、愤怒宣泄出来。同时要教儿童学会控制敌意性攻击冲动。当儿童产生攻击冲动时,可以采用一些发泄或转移愤怒的技巧,如自言自语、放松、深呼吸等。如果儿童很好地控制了攻击冲动,成人要给予及时的奖励。尽可能将攻击行为降到最低限度。
(3)引导有攻击行为的儿童移情换位。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攻击者在看到受害者明显痛苦时,往往会停止攻击。然而,攻击性很强的人则不然,他们会继续攻击受害者。这是因为他们缺乏移情技能,不会同情受害者。在别人受到伤害时,他们没有感到羞愧和不安。如果教师能够培养儿童的移情能力,能有效地减少儿童的攻击行为。对于有攻击行为的儿童,教师首先要给儿童指出,攻击行为会给别人带来痛苦,导致严重后果,引导儿童想象受害者在受到攻击后的感觉和心情。然后再让儿童换个位置想象,如果你是受害者,你将会有怎样的感觉和心情呢?这种方法能让儿童从本质上消除攻击行为。
(4)给予榜样示范或直接教给儿童正确的非攻击性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手段。研究表明,有攻击行为的儿童之所以在解决冲突或人际交往中更多地运用攻击性的行为方式,不仅是因为其所能想到的解决冲突或进行沟通的方法的数量少于一般儿童,而且是因为他们所能想到的方法普遍带有攻击性倾向。所以,对于有攻击行为的儿童,可以给予榜样示范或直接教给其正确方法。这就要求,一方面成人要加强自身修养,尽量避免在儿童面前吵架或恶意攻击;另一方面,应及时对儿童的行为进行矫正,即使儿童攻击行为发生的动机可能是善意的。
(5)对攻击行为表现出“不一致反应”,即对其攻击行为不予强化、不予注意,而对其被攻击的对象却给予充分的关注。儿童有可能以攻击行为来引起他人的注意,因此,成人可以用不予理睬其攻击行为和言语的方法使其达不到目的,同时用温柔、亲切的态度去安抚被攻击对象,成人这种一冷一热的不同态度,实际上也为有攻击行为的儿童提供了非攻击行为的榜样。
(6)轻度的惩罚。对有攻击行为的儿童采用轻度的惩罚是有效的,如暂时隔离。对儿童来说,最大的愉悦莫过于成人对他的关注,所以,不理睬是一种特别敏感的惩罚。再如,对比较冲动、不冷静的儿童,必要时可以实行短时间的“坐冷板凳”的惩罚,让其独自待在单独的房间里或暂时剥夺其参加某项活动的权利等。这样既可以使儿童体会到攻击行为发生后的不良反应,也可以有机会使其平静,以便进一步与他交谈。但是,运用该法时一定要让儿童明白为什么要让其“坐冷板凳”,在帮助其认识错误后要解除惩罚,而且要注意安全,时间不宜过长。这种方法的好处在于不会向儿童提供呵斥、打骂的攻击原型。如果把这种方法与鼓励亲善行为的方法配合使用,效果会更好。
来源:网络 编辑:xinglinghua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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